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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爱心协会月度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人: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4-25 20:48:52 浏览人数:   
 

保定市爱心协会月度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方案

(2018年4月3日)

       保定市爱心协会自2013年成立以来,注册会员不断增加,分会(办事处)建设长足发展,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影响日益增强。客观上,协会队伍建设水平亟需不断提高。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广大注册会员中开展“月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目的是奖勤罚懒、彰先策后,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职位、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一、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普通会员优先;
3、协会及分会(办事处)领导不参与评选;
4、协会和各分会(办事处)分别评选。

二、评选结果适用。
1、优先推荐为协会参加的社会评先候选人;
2、优先推荐为协会内部领导职位人选;
3、优先推荐入党。

三、评选名额及表彰时间。

1、协会1名。

2、各分会(办事处)1名。

3、每月十日左右公布上月评选结果。

四、评选范围及表彰方式。

1、本次评选表彰范围为:保定市爱心协会现有在册会员(以缴纳会费为准)。

2、表彰方式:一是发荣誉证书;二是物质奖励(适情况定)

五、评选条件。

1、遵守《保定市爱心协会章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

2、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在组织活动作中,无安全事故。

4、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影响协会荣誉事件发生。

六、评选机构。

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郅新凯;副组长:朱国彬、王曦鹏。

成 员:李占奇、于波、杨硕、刘杏辉、周明、谷明德及各分会会长(办事处主任)

七、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申报提名、候选对象资格审查、研究决定。

1、申报提名

       协会秘书处,一是负责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资料。(会员也可以自荐为优秀志愿者候选对象)二是将评选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三是兑现“优秀志愿者”奖励。

2、资格审查

       协会监察部和组宣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研究决定。由协会监察部和组宣部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对象提交领导小组初评、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

       每月10日左右,将上月评选结果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进行公布,为其颁发保定市爱心协会月度“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并将获奖者爱心故事在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扬。

八、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是展示保定市爱心协会志愿服务事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志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作风,开展好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

2、认真推荐,严格把关。优秀志愿者评选事关保定市爱心协会健康长远发展,各成员要真正把积极性高、贡献多、作用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同时做好典型的培育、筛选,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整体促进的作用。

3、若发现被推荐人资格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被推荐人资格,评选过程将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外界监督。

九、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保定市爱心协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